农村宅基地面积的限制是由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主要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关于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将进行详细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可以按照每户不超过三十亩的原则,集体出让土地使用权。
根据此规定,目前大部分农村宅基地的出让面积不超过30亩,一般小于1亩。同时,在《关于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意见》中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出让宅基地,不得超过该村统筹规划的宅基地均等分配面积。
因此,目前我国农村宅基地的分配基本上是按照村集体规划的“宅基地均等分配面积”来进行的,一般不超过200平方米,少数个别情况下可能会超过300平方米,但不是普遍情况。
此外,需要指出的是,农村宅基地的面积和使用权归属都有一定的地方差异,不同地区、不同乡镇、不同村庄的规定也有所不同。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