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份,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意见》,其中提到要加强宅基地管理,规范宅基地用途和收益,完善宅基地集体所有权和家庭承包经营权关系,培育和发展新型农民,加快农村现代化建设。文章指出将加强宅基地管理并规范宅基地的用途和收益,但未明确是否要收费。
然而,针对明年是否会对农村宅基地实行收费的问题,网上出现了不同的说法。有的人认为,未来收费是有可能的,因为土地流转和承包费用的推出,不能只盯着城市不动,农村收费也应该得到关注。但也有人持反对意见,认为农村宅基地不应该收费,因为农民已经牵动着整个国家经济命脉,而且农村地区生活成本相对较低,收费会给农村人民带来很大的经济负担。
从政策上看,宅基地的使用权属于集体所有,而非私有。这也就意味着宅基地并非私有财产,不能随意转让或出售,也不能商业开发。因此,实行宅基地收费是否符合意见所提倡的规范宅基地用途、完善集体所有权和家庭承包经营权关系的原则,还需要政府考虑和权衡。
总之,关于农村宅基地是否将收费,目前政策并没有明确的说法。不过,政府表示将推进宅基地管理和使用权的改革,以保障农民的生活和权益,这也许为未来的宅基地收费提供了契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