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离婚时双方达成的协议,具有合同效力。三年前签的离婚协议自然也具有效力,但具体情况要看协议内容和实际情况。
如果当时签的离婚协议的内容涉及到财产分割、抚养子女、探视等方面,且协议双方都履行了自己的义务,那么该协议依然有效。但如果协议内容存在不合法和不公正的情况,如对方强加的限制和不合理要求,或者签约当时一方在精神和身体上处于虚弱状态,被恶意欺骗、误导,在这种情况下签订的协议,那么该协议就是无效的。
此外,三年前签的离婚协议也可能会存在时间上的限制。比如,如果协议中涉及到的内容有违反法律规定的条款,那么即使签订三年以上,该协议仍然无效。因此,当事人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应该认真审查协议内容,确保合理、公正、符合法律规定,以免出现日后难以挽回的后果。
综上所述,三年前签订的离婚协议有效性可能受到多方面的影响,具体情况要结合协议内容和实际情况进行判断。若协议内容经合法性认证,且符合法律规定,协议双方也都能够履行约定的义务,那么该协议是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