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离婚是指夫妻通过虚假的离婚协议来规避婚姻法规定的财产和债务分配制度,以达到继续共同生活的目的。离婚协议是离婚的重要依据,其中约定的内容包括财产分配、子女抚养、赡养老人等方面。假离婚协议约定的有效性,需要分具体情况来看待。
首先,如果假离婚协议是通过欺骗或强制达成的,违反了当事人的自愿原则,那么该协议是无效的。因为离婚协议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如果一方被欺骗或强制同意协议,那么该协议的约定就没有法律效力。
其次,如果假离婚协议没有真实反映当事人之间的意愿,只是为了逃避法律制度,那么该协议也是无效的。因为法律的原则是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如果离婚协议没有真实反映当事人的意愿,就不能起到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作用。
最后,如果假离婚协议在离婚后仍然共同生活,那么该协议的约定也是无效的。因为离婚是法律程序,既然已经离婚,就应该独立生活,在离婚后仍然共同生活,说明假离婚协议只是为了规避法律制度,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离婚要求。
总之,假离婚离婚协议的有效性需要分具体情况来看待。在达成离婚协议时,双方应当知情自愿、真实反映意愿,且离婚协议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并在离婚后遵守离婚协议的约定,这样的离婚协议才是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