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是一种家庭关系的解除方式,涉及到子女的抚养问题。在法律上,离婚是可以只判决抚养权的,但是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是否采取这种方式。
首先,如果离婚双方对于分别抚养子女的条件和方式都达成了一致,那么采取只判决抚养权的方式就是可行的,可以减少诉讼成本和时间。
其次,如果离婚原因是因为双方关系破裂,但是对于子女的抚养不会产生争议,双方都有能力独自抚养,那么只判决抚养权也是一种选择。
但是,如果离婚有争议,比如争夺子女抚养权、财产分割问题等,单独判决抚养权并不能解决所有问题,需要考虑到其他因素的影响,例如一方是否有抚养能力、子女的意愿、生活环境等等。
总之,在判决离婚时,需要考虑到子女的权益和利益,如果单独判决抚养权有利于子女的成长和发展,那么可以优先考虑这种方式。但是,如果存在其他争议或者子女的利益需要更全面的考虑,就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做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