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涉及的人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宅基地权属人:指宅基地的使用权属以及房屋所有权的合法持有人。本人或者其合法代表人应当亲自到场办理登记手续。
2、宅基地人口情况证明人:指对宅基地上的住户及其家庭成员的人口情况进行证明的人。通常由宅基地使用权属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提供,也可以由宅基地所在村委会或者居委会提供。
3、宅基地所在村委会或者居委会工作人员:主要负责为申请人提供相关资料、审核材料以及颁发相关证照。
4、不动产登记机构工作人员:主要负责受理登记申请、审核材料,登记农村宅基地的权属情况,并颁发证照。
需要注意的是,在确权登记过程中,申请人必须提供宅基地的基本信息及相应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土地证、住房证、身份证等,并保证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此外,申请人还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农民集体经济和集体组织的规定,听从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的管理和服务,维护宅基地安全、环境卫生以及基本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