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我所了解的情况,合肥市的离婚协议是需要盖章的。离婚协议是离婚程序中需要的正式文件之一,它是双方离婚协商达成的协议,对夫妻双方的离婚事宜进行了约定和规定,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在制定离婚协议的过程中,一定要重视协议书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
但有一些特定情况除外,例如夫妻双方仅就财产分割作出协议并无其他子女抚养、抚养费及其他事宜的协议,此种情况下可不进行公证,但也需在协议上签字确认并保存该协议签署地当地公证机构备案存档,以保障双方权益。
在协议签署之前,夫妻双方应当充分了解协议内容,并在理智的状态下确认协议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双方签署离婚协议的时候,要注意协议的总页数、页码、签署人的姓名、签署日期以及公证机构的盖章等细节问题,确保协议的合法性。
总之,合肥市的离婚协议是需要盖章的,夫妻双方在签订离婚协议前,应充分了解协议的内容和法律效力,并重视签署细节问题,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