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是指当地政府对农民家庭拥有的土地所质押的一种安居基础设施,其含义是指农民家庭拥有的土地面积,用于自家住房、周边生产生活所需的附属用地和基本设施设备用地。农村宅基地的管理属于不同层级的地方政府,主要是农村土地资源管理部门。
在我国,农村土地资源管理部门主要由农业部门、土地资源部门和县级地方政府管理,它们对农村宅基地的管理是相互关联的。农业部门主要负责粮食生产、农业生态等相关工作,土地资源部门则负责管理和监管土地资源开发和利用,县级地方政府则是负责区域内的土地管理和城市规划的主要承担者,统筹协调相关工作。
此外,农村宅基地也需要得到国土资源部的注册管理,这样才能保证其有效维权。国土资源部的权威性相对较高,因此,能够对农村宅基地的管理提供专业性的指导和监督,并加强对农村宅基地的宣传、管理、监督等工作。
总之,农村宅基地是农民安居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管理属于农业、土地资源部门和县级地方政府等机构,它们应相互配合,形成协同合作的局面,以便更好地保护和利用农村宅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