挤占、挪用公款是指具有财务管理权限的公职人员将承担财政经济工作的组织、企事业单位及公共机构的公共财物用于自己或者他人的非法占有或者非法支配,在确实没钱的情况下挪用财务上未分配和支付的未使用经费,致使公共财物造成损失,构成挤占、挪用公款罪。那么,如何查挤占挪用公款罪名?
首先,相关部门会依据市场监管、财政、税务等部门的审计资料,对相关单位的财务进行审计。在审计检查过程中,公职人员若有挤占、挪用公款行为,将难以逃脱审计人员的监督。此外,在处理过程中,对于明显的违规行为,还可以通过内部审计或其他调查手段来查实。
其次,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相关部门会对涉嫌挤占、挪用公款的行为进行查处,包括向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公安部门立案调查等。
最后,针对挤占、挪用公款行为的处罚主要包括罚款、拘留、刑事追诉等类型。同时,必要时也会采取行政拘留、吊销执照、罚款、责令停业等手段,以推动公职人员规范行为,维护财务秩序。因此,如果公职人员涉嫌挤占、挪用公款行为,一定要对行为负责,并主动参与到调查过程中,以免后果更加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