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堆放杂物违法。
宅基地是指在农村集体所有土地中,按农户家庭实际需要,由集体组织认定的用于建房、生产生活的土地,是村民的基本产权和基础资源。但是,许多村民为方便处理生活垃圾、废弃物产生了堆放、倾倒等问题,导致杂物遍布宅基地周围。这种行为不仅侵害了宅基地的环境和权益,还会对周边的生态环境、村民的健康和社会治安带来负面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公共场所和其他场所随意丢弃、堆放、倾倒垃圾、渣土。同样地,《农村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也规定,不得在公共绿地、道路、广场和其他公共场所,包括宅基地周围乱扔垃圾和倾倒废弃物。如果发现违反规定的情况,有关部门可以责令改正,并可依法对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
在垃圾随意堆放、废弃物乱倾倒的情况下,不仅环境被破坏,也会造成自然资源的浪费,且会污染周边土地、水源、空气等,严重影响村民的生活质量和健康。因此,村民们需要充分认识到这一点,遵守环境卫生管理相关规定,减少生活垃圾,做到分类清理,垃圾投放要在指定场所投放。只有这样,才能保护好我们的基本资源和美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