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S离婚协议书:
鉴于,孙芸芸(小S)与汪建民(汪小菲)因家庭纷争,已无法共同生活,经双方协商决定,自愿离婚。
一、子女抚养问题
1.由小S独立抚养儿子汪心瑶,汪小菲放弃抚养权。
2.至于女儿汪希文的抚养问题,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1)汪希文投靠小S父母,小S承担全部抚养及教育费用,双方共同协商并确定具体金额,并由小S全权管理。
(2)汪小菲每月支付2万人民币汪希文的生活费用,直到汪希文成年或者结婚自立。
二、财产分割问题
1.自始离婚,小S和汪小菲说对对各自拥有的财产均无异议,互不争夺。
2.小S和汪小菲各自保留名下所有房产、车辆及其他各种资产,并无需互相抵偿。
三、离婚协议生效问题
1.双方离婚协议生效的前提是经公证机构认证后生效。
2.双方自愿放弃互相财产分割、抚养、赡养权等主张。自愿放弃对方名下的财产和继承权。
3.双方保证离婚协议的真实有效性,并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离婚协议书签订地点:台湾省中华民国台北市
签订人:小S、汪小菲
签订日期: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