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双方对于孩子的抚养权、探视权等问题必须经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在离婚协议书中明确约定。如果无法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就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在离婚后,如果一方认为原来的协议已经无法满足孩子的最佳利益,可以再次提出请求修改协议内容,包括抚养权的更改。但是要注意,这并不是毫无限制的,必须证明有充足的理由和证据支持此次申请,才有可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在考虑修改协议内容时,需要先考虑孩子的最佳利益,以孩子的身心健康为重要考虑因素。 如果孩子需要更多的陪伴、更好的教育条件,或者原来的协议已经无法满足孩子的实际需求,那么申请修改协议可能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双方已经达成司法离婚判决,退休金分割协议、房产等方面的问题已经得到明确解决,此时提出抚养权争议可能已经无法得到法律支持。
总之,如果在离婚后需要争取抚养权,需要以孩子的最佳利益作为第一标准,充分准备理由和证据,申请修改协议内容,得到法院的支持才有可能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