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时存在股票,为了保护双方合法权益,应当在协议书中对其进行专门约定。具体操作如下:
1.确定股票的共同资产份额。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中产生的财产应当平等分割。因此,在协议书中应明确该股票的所有权归属情况,达成双方各自持股的比例。
2.确定股票的处理方式。双方应当就该股票的交割方式、转让时机、收益分配、评估方式等进行明确约定。
3.注明追溯力。离婚前双方持有的股票收益,应当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因此,在协议书中应注明该股票收益的追溯力,以免造成极端不公平情况。
4.签署合法协议。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分割财产的法律依据,一旦签署,便具有司法效力。因此,双方应当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签署合法有效的离婚协议书。
总之,离婚时有股票的情况下,协议书的制定具有极大的重要性。双方应当在制定协议书时充分考虑各项因素,确保离婚后股票资产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