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协议是指在城市更新、扩建或改建过程中,政府征收私人房屋或土地,从而与拆迁户达成一份书面协议的过程。虽然拆迁协议是双方自愿签约的,但是在签署拆迁协议的过程中,需要注意一些法律规定和保护自身权益的问题。以下是一些不应签署的拆迁协议:
一、强制签字 只要是签字内容强于权利,拆迁户在心理上处于不利地位,签署协议的过程就是非自愿的。强制性签字的情况主要有以下几种:1.政府把拆迁户先后登记在案,之后只去找第一位户主签署协议,而其他人没有签的机会;2.政府以残疾或丧失劳动力为由,给拆迁户施加压力;3.政府以利害关系威胁拆迁户;
二、不宣传政策 对于政府施加的种种压力,拆迁户可以以知情权作为抗争武器。如果内部政策不向拆迁户公开透明,拆迁户在签订协议时就会无从知晓自己权利损失的程度;
三、非法协议 如果是非法协议,协议将被视为没有签署,拆迁户不能从中受益。非法签署的拆迁协议有以下几种:1.协议没有反映真实情况和资产评估;2.协议不合法或未经政府正式确认;
四、一面倒的协议 协议仅限于保障政府的利益,而没有过多考虑拆迁户的利益问题。在某些情况下,协议只保留了政府可以收回的导致拆迁户不能继续从其他渠道收益的部分。这样的协议是不具有价值的,拆迁户签署协议前一定要仔细阅读条款。总之,拆迁协议是对拆迁户权益的一种保护。对于拆迁户而言,签署协议的过程不应被当作一种被动的接受。拆迁户在签署协议之前,应该了解自己的权益和权利,并确保协议清晰明了地反映相关权益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