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的婚姻法,离婚须要进行离婚协议章的签订,以确保离婚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离婚协议章是离婚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名和盖章的重要证明文件。
对于十堰离婚协议章,签名和盖章一般是在离婚协议书的最后一页进行。在离婚协议书上,应该包括离婚当事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财产的分割办法、孩子的抚养方式、经济赡养等事项的明确,离婚协议应该在具体规定的时间范畴内达成协议并由离婚当事人签署。
一旦离婚协议书上的各项条款得到当事人的认可,在最后一页的签名和盖章处,离婚当事人一般会分别在协议书上签名并盖上自己所在的公章或人名章作为确认。
此外,在十堰市地方,离婚协议章可以在当地公证机构进行公证。如果双方在进行离婚协议时选择公证,公证人会在协议书上进行盖章和签字,以确保协议的合法性。这一过程可以给当事人更多的安全感。
总之, 在十堰完成离婚协议签订后,离婚协议章的签名及盖章是非常重要的一步。只有签名和盖章都完善了,整个离婚协议才是有效的,如此方可让离婚双方的权益得到充分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