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是中国的经济强省之一,城市化程度高,人口密度大。拆迁安置工作一直是城市发展过程中的难点之一。苏州市政府为了保障城市发展和居民安居,不断开展新建拆迁安置房工作。目前,苏州市新建拆迁安置房主要分为以下几个类别。
1. 国有土地上的安置房:这种类型的安置房是由政府购买拆迁土地后专门建造的。他们符合新的建筑标准和环境要求,并提供相关市政设施
2. 现有住房改造:当政府拆除不符合基本住房条件房屋时,可以进行改造,提高住房的基本居住条件。
3. 房改工程:苏州市政府通过购买房改楼房,对老旧楼房进行改造,提高房屋的舒适性,提高居民居住条件。
4. 扩建型安置房:当政府需要对居民区进行拓展时,会进行扩建型安置房建设。
总体来说,苏州市政府目前采取协调发展的方式,通过政府购买和扩建型安置房建设,着重解决了城市中人口密集区的拆迁安置问题,并且加强了现有住房的改造工作,以提高居民居住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