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的婚姻法中,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经过协商同意解除婚姻关系,并达成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要经过双方签字盖章,并提交到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进行办理手续。协议离婚的好处是比较简单明了,避免了繁琐的诉讼程序,节省了时间和精力,而且对于夫妻双方的财产分割、抚养子女等方面的协商也可以得到较为完善的处理。
然而,在签订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如果发现离婚协议书中存在争议或者不合法条款,或是新的情况出现导致需要重新考虑婚姻关系的,还是可以提起上诉的。在这种情况下,申请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离婚协议书,重新走离婚诉讼程序,即常说的重审。
重审的申请一般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一年内离婚协议书已经生效;出现新的情况,导致协议离婚的协议内容违法或者不合理(比如双方分割财产分不清,夫妻双方对子女的抚养情况发生变化等);对于夫妻双方和家庭的利益,重新审理是必要的。
总之,协议离婚的效力还是很可靠的,但如果存在新的情况或者争议,双方还是可以走离婚诉讼程序,寻求法院的裁决。这也提醒我们,在签订离婚协议书的时候,一定要慎重考虑,明确条件,防止后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