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的土地性质可以分为以下四种:
1. 商业用地:商业用地是被用于商业用途的土地。拆迁安置中,原址上的住宅往往被商业项目所替代,因此需要将一部分土地划出作为商业用地,以供新建商业项目使用。
2. 住宅用地:住宅用地是指被用于居住的土地,它们通常被用于新建住宅小区或公寓。如对于因城市改造要求拆迁的老旧住宅区,可以划分成住宅用地再进行开发和利用。
3. 公共设施用地:公共设施用地是被用于建设公共设施的土地,如学校、医院、公园等。拆迁安置中,为了满足城市建设的需要,需要划分一定的土地作为公共设施用地,以确保城市功能的完善。
4. 工业用地:工业用地是被用于工业生产的土地,如厂房、仓库,对于一些城市向机械、制造等行业转型需求较大的城市,也需要划分一定的土地作为工业用地。
以上是在拆迁安置中常见的四种土地性质,根据实际需要,在拆迁安置过程中也可能会存在其他性质的土地,如公共交通用地、水资源用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