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关乎到各自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重要内容,具有法律效力。因此,为了保障离婚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夫妻双方需将离婚协议进行公证。
离婚协议公证可在当地公证处进行。公证处是国家的公共机构,主要负责对各类文书和事项进行公证,包括合同、遗嘱、离婚协议等等。因此,夫妻双方可前往当地公证处进行离婚协议公证。
在进行离婚协议公证前,夫妻双方需要准备好以下材料:离婚协议书、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以及现金或银行转账凭证。公证处的工作人员会核对以上材料,并向双方确认协议的真实性和自愿性后,进行公证。公证过程中,工作人员会将双方的身份证信息录入系统,并在公证书上盖上公章,并加盖相应的时间戳,以证明公证的时间和双方的有效身份信息。
公证完成后,夫妻双方需保存好公证书,作为法律依据。在日后出现争议时,可凭借公证书向法院提供证据。
总之,在进行离婚协议公证时,夫妻双方需选择合法、正规的公证处。在公证过程中应认真核对双方身份证等材料,并妥善保管公证书,以免影响日后的诉讼及财产分割等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