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离婚双方自主达成的一种协议,其中包括在离婚期间对财产、子女抚养、赡养等方面的约定。这种协议书在一定程度上有法律效力,可以被视为离婚诉讼的一部分。
然而,如果离婚双方复婚后,离婚协议书的效力就会发生变化。因为复婚是双方自愿重新回到夫妻关系,这意味着之前的离婚协议书已经失去了约束力。
当然,如果在复婚前离婚协议书中的内容仍然适用于双方复婚后的情况,离婚协议书依然具有指导意义。但是,如果双方在复婚过程中发现离婚协议书的条款与实际情况已经不符,他们有权对协议进行修改、更改或撤销。
总之,离婚协议书在复婚后的效力不如在离婚时强有力。如果双方在复婚后仍需要有关财产、子女抚养等方面的约定,最好重新形成新的协议书。这样可以更好地适应复婚后新的生活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