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过渡协议,是指在拆迁房屋之后,在新房建成之前,双方签署的一种过渡性协议。协议主要规定了拆迁安置房的选择、使用、维修等事项,同时也规定了拆迁赔偿的基本原则和条件。
那么,拆迁过渡协议是否需要归还呢?这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对于租房者而言,签订拆迁过渡协议是为了在搬迁过程中不致于无家可归,协议的目的就是为租房者提供合适的暂时居住地和相应的生活保障。因此,在租期届满或租赁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现住房需要退还给房东或相关流程。
对于拆迁户而言,拆迁过渡协议则是一个重要的合同文件,如果协议中规定需要归还,那么在搬迁入新房之后,需要按规定将使用过的过渡房屋返还给开发商,同时要保持过渡房屋的完好状态,不可损坏。
对于开发商而言,他们也需要严格执行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协议,如协议中规定需要归还,那么在新房建成之后,必须要收回过渡房屋。只有在协议中没有规定是否需要归还,或者安置房屋同其他产权房一样,可以以转让或购买的方式进行处理。
总的来说,拆迁过渡协议的归还问题,应该以双方签订的具体协议为准。如果协议中规定了需要归还,那么在相应时间内必须要将房屋返还给对方。如果协议中没有明确规定,则可以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