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官:
我是甲方,与被告(男方)为夫妻关系,现男方因某种原因被判处有期徒刑入狱。在此期间,双方达成如下离婚协议:
一、男方同意离婚,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不再继续共同生活,男方也同意在出狱后不要求恢复婚姻关系。
二、财产分割协议:双方共同的财产将按照50:50的比例进行分割,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存款、房产、车辆、家具、电器等,分割时双方必须共同参与或委托第三方进行。
三、子女抚养协议:双方共同协商并签署子女抚养协议,详细说明子女的抚养、教育和监护问题。男方在出狱后如有条件,可与甲方协商约定探视子女的时间和方式。
四、协议的效力与解释: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开始生效,并取代所有之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及约定。双方在协议生效后应该严格遵守协议的约定。如果双方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遇到任何争议,应该协商解决或向法院申请仲裁。如果有必要,双方可以签署相关协议来完善本协议内容。
最后,甲方和被告都同意并认为此协议公平合理,代表双方达成了终止婚姻关系的共同意愿。希望法院可以依法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对协议的内容进行审核和认可。
甲方:(签字)
被告:(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