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离婚前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签署的法律文书。根据民法总则相关规定,离婚协议书是民事法律行为之一,具有合同的效力,即双方自愿达成协议,所约定的内容具有法律效力,一经签署便可以生效。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协议书的生效还要取决于当地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中国,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离婚协议应当书面制定,经当事人双方签字或者盖章,并经人民调解组织代表或者律师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也就是说,只有当双方签署后,并经过中介机构的审核、认证,才能真正地生效。
另外,离婚协议书的效力也要考虑法律效力的变化和时间的因素。如果一方在协议书签署后没有履行协议约定,也就是违反了协议书,对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如果已经逾期,有可能会造成无力弥补的后果;如果达成的协议涉及法律法规的变化,也会影响协议书的效力。
综上所述,离婚协议书确实有生效的合同效力,但是需要经过法律程序审核认证后才能完全生效。此外,双方在签署协议书时应当选择一份合法、有效、可靠的协议书,确保协议的有效性,以避免后续的法律纠纷和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