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农村宅基地使用管理办法》,每户农村居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面积按照当地政策和规定执行,通常不得超过300平方米。这意味着一户农村居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无论在城市还是在农村地区都是如此。
这种规定的出现,主要是为了保障农村居民的合法权益。一方面,在宅基地的分配和管理方面,每户仅有一处宅基地可以限制某些家庭、个人过度占用土地资源,保障大多数普通农民的住房需求和安居乐业;另一方面,规定每户农村居民只拥有一处宅基地,也可以落实土地封堵政策和防止乱占乱卖土地的现象。
此外,每户仅有一处宅基地也有利于加强宅基地的管理和维护。因为如果一个家庭拥有多个宅基地,就很难保证这些宅基地都能得到合理的使用和维护,有可能造成农村土地的浪费和污染等问题。
总之,农村宅基地按照每户拥有一处来规定,也是为了保障全体农村居民的权益和效益。这种规定可以有效遏制违法占地、乱开发等现象,保障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促进农村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