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抚养权是指在离婚或分居时,父母之间就子女的监护、生活和教育等方面作出的安排,是一种针对未成年子女的汇总权力。
子女抚养权涉及到许多问题,首先是监护权问题。监护权是指谁来照顾、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在离婚或分居时,通常由一方拥有监护权,但另一方也有权利访问和看望孩子。监护权还包括照顾孩子的时间、地点、经济支持等事项。保护未成年子女的福利和利益是监护权最基本的目标。
与监护权联系紧密的是探视权。探视权是指非监护方探视孩子的权利。离婚或分居时,另一方有权利探视孩子。但是,如果探视方存在危害或有国家机构的相关决定,监护方可以拒绝探视。
承担抚养权的一方还需要负担孩子在生活上的各种开销,具体包括食、住、行、医、教育等方面的费用。如双方在抚养上达成协议,可以产生他们相互承担经济责任的义务,也可以按照法院判决的结果执行。
子女抚养权的问题是离婚时最复杂、最困难的问题之一,尤其是在资产的分割和抚养费的决定上需要多方面的考虑。一般来说,双方可以采取协议离婚的方式达成一致,这样可以减少冲突和伤害,确保孩子得到最好的照顾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