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属于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都包括在内。行政责任主要针对公职人员,而刑事责任则适用于广泛的公众。
行政责任是一种特殊的法律责任,其实现的重点在于保障公共利益和维护行政法制。行政责任通常在法院或其他行政机关内部执行。挪用公款属于行政责任,其行为主体为公职人员。公职人员挪用公款后,可能会受到组织调查、纪律处分、责令退赔等行政处罚。这些处罚旨在恢复公职人员的职业形象、法律义务和公信力。
另一方面,挪用公款也涉及刑事责任。刑事责任是针对手段、目的与后果等方面的犯罪行为进行处理和制裁的法律责任。人们通常将挪用公款视为一种犯罪,其刑事责任可能包括行为人的拘禁、罚款等。刑事责任的实现重点在于保障公民权益、保持社会秩序和维护国家法制。
在中国法律制度中,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两者是相互依存、相互补充的关系。
总的来说,挪用公款既属于行政责任,也涉及刑事责任。公职人员需要诚实正直,及时还款,清晰规范的账目管理和严格监督,以及制度的完善等,来预防和防范违纪挪用公款的行为。对于公职人员来讲,必须深刻认识到挪用公款的法律后果,自觉遵守纪律规定和法律法规,提高风险意识,以实践奉献和担当的庄严承诺回馈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