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官:
我们双方在婚姻关系中发生分歧,经过协商,决定最终以离婚的方式解决。经过多次商议和协商,我们双方对一些重要的财产和贷款的处理达成了一致意见,签订了以下的协议:
1.房产的处理
1.1 房产归谁所有:我们现在拥有一处房产,房产归婚后共同财产。另一方同意将房产归还给另一方,谁归谁负责房屋所欠银行贷款的还款。如果双方都想保留该房,则需按照权益份额进行划分,银行贷款则由各自承担。
2.借贷款项的处理
2.1 借贷款的归属:我们双方在婚姻关系中共同申请了贷款,合同上签有双方的姓名,归还时间、贷款金额及还款期限等内容。由于离婚,对于这笔贷款的处理,我们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2.2 剩余时间内的还款:对于剩余时间内的还款,由借款方继续负责还款,并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如不履行,责任方承担违约责任,另一方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3 一次性还清:在双方情况许可的政府相关部门已经释放利率的贷款情况下,婚后贷款可直接一次性还清。借款方需承担全部利息,或按照双方权益划分支付利息。
2.4不退还款项的情况:如一个借款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引起严重的损失,那么责任方应赔偿另一方所遭受的损失。
3.协议解释
3.1.对于本协议生效后可能产生的争议,我们双方将协商解决。
3.2.本协议一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3.3.协议须在双方自愿、平等、知情、真实意思表示的基础上签订。
此协议书是双方自愿签订的,双方应承担协议中规定的义务。协议生效,签字、公证后必须好心情,大家都能以和平方式结束婚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