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离婚再婚后,是否有抚养权,其实是根据法律规定而定的。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离婚后未到法定抚养年龄的子女,由父母共同行使抚养权。如果父母无法共同行使抚养权或者其中一方或双方拒绝行使抚养权,由有关机关依照法律规定或者经过父母协议决定抚养权归属。因此,女方在离婚后可以与父亲共同行使抚养权。
但是,如果女方再婚后,情况就有所改变了。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离婚后,原配偶重组家庭后,对于子女抚养、教育和共同财产等问题,应当通过协商互相谅解,以利于保护子女的权益和维护社会稳定。这意味着,如果女方再婚后,其抚养权可能由新丈夫与其共同行使,而不是由原有的父亲行使。
总之,女方离婚再婚有抚养权与否,将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女方离婚后未再婚,她可以与父亲共同行使抚养权。如果女方再婚后,则需要在新配偶和原有父亲之间协商决定由谁行使抚养权。最终的抚养权归属将根据法律规定或双方协商而定,以保护子女的权益和维护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