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宁拆迁安置房是指在市政建设项目中,涉及拆迁的居民,由政府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重新安置的住房。这是政府为了保障拆迁居民合法权益而提供的一种公共服务,而不是用于投资或商业用途的。
因为安置房的性质是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不是商品房,所以拆迁安置房不可以买卖。对于符合安置条件的拆迁居民,政府将会直接提供安置房,并为他们提供相应的购置、贷款等方面的支持。通过这种方式,政府能够保障拆迁居民的基本住房需求,并避免因为市场波动等原因,对居民利益造成损失。
因此,如果有人想要购买江宁拆迁安置房,是不可以的。如果政府发现有人存在以牟利为目的而购买拆迁安置房,将会进行严厉的打击。政府所提供的拆迁安置房是为保障社会公共利益而建,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或其他非法行为。
总之,江宁拆迁安置房是为拆迁居民提供基本住房需求的公共服务,不能进行买卖。政府会通过直接提供房屋、购置、贷款等多种方式来保障拆迁居民的基本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