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县离婚协议草稿
双方当事人(离婚申请人及被离婚人)在遵循中国婚姻法的基础上,经协商达成以下离婚协议:
1. 离婚原因:因感情不和,经双方协商决定离婚。
2. 财产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后由离婚申请人承担出具财产协议的相关费用。各自一方所拥有的财产,不得强制向对方方提要求。
3. 子女抚养:双方共同抚养子女,未满18岁的子女如何抚养以及教育费用由派出所指定机构协助解决。 工作忙碌的一方可以授权给对方一定的抚养权,同时对方需要给予必要的经济支持。
4. 赡养费:如有需要,由其非造成离婚原因的一方赡养另一方的父母。
5. 离婚精神损害费:在离婚过程中,如有造成对方精神和情感的伤害,则应支付一定金额的精神损害费,按照双方协商的结果进行支付。
6. 离婚协议的履行:双方自愿签订本离婚协议,并在公证机关公证,自愿遵守协议涉及的内容,并认真履行承诺。如一方违反协议,造成损失的一方可以时效内提出诉讼进行维护自己的权利。
此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如任何一方不遵守本协议约定,造成的后果由其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