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居民在农村建房所享有的土地使用权,包括房屋的基础设施和附属建筑的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宅基地条例》规定,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安居乐业的基础,符合国家的农村住宅用地政策,可以转让、抵押、租赁和继承等。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期限可以根据当地政策进行规定,在一些地区可以终身使用,也有一些地区规定了使用期限。一般来说,如果农民家庭没有违反相关法规,没有出售或转让宅基地使用权,那么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一直持续到使用人去世,可以传给下一代继续使用。但是,如果农民家庭无法满足相关条件或者没有及时缴纳宅基地使用费,那么宅基地使用权是可能被收回的。
需要提醒的是,宅基地的使用权仅适用于住宅建设用地,不包括农作物种植、养殖等经营性质的用地。此外,使用权的转让、抵押、租赁等行为需要符合法律的规定,否则可能会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
总之,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居民的合法权益,可以终身使用,但是需要满足相关条件和法规,严格遵守使用权的规定,才能够保障其合法性和持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