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中的婚姻财产分割、抚养权及探望权等方面问题必须写清楚,但是是否写清楚娃娃的问题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首先,如果离婚双方没有儿女,则当然不需要写娃娃的问题了。其次,如果离婚双方的儿女年龄较小,需要抚养和照顾,那么写娃娃的问题则非常必要。此时,离婚协议中需要明确规定孩子的抚养方案,包括:孩子的监护权属于哪一方、抚养费的支付标准和支付方法,以及对孩子的探望权、接送事宜等。
另外,如果离婚双方的儿女已经成年,自己已经有了自主的生活方式和独立的生计,那么离婚协议中就无需写明娃娃的问题了。但是,如果离婚协议中没有写明娃娃的情况下,离婚后其中一方要求购买房产或其他不动产时,需要征得儿女同意,可以通过口头和书面形式获得。这也就意味着,离婚时没有写娃娃的情况下,对未成年子女或已经成年但未独立的子女的维护是需要充分考虑的。
总之,是否需要在离婚协议中写娃娃是需要根据情况而定的,并不存在一概而论的答案。离婚双方需要根据自己孩子的具体情况,充分考虑到娃娃的未来发展,制定出合理的方案,以保证娃娃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