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根据其自愿意愿,以书面形式达成离婚协议,双方约定离婚事项并签署协议书的一种离婚方式。协议离婚不会承担法律程序所带来的诉讼成本和时间,使离婚程序更加简便,快捷。但是,对于离婚协议的效力和合法性,需要满足如下条件:
第一,离婚协议必须是真实的。离婚协议要具有真实性,即主张的事实和事物的真实性。一方强行制定离婚协议,将导致另一方不知情,没有意愿签订离婚协议,因此,离婚协议必须是真实的。
第二,离婚协议必须自愿。离婚协议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离婚行为本身应自愿,任何一方不自愿,就不能成立。
第三,离婚协议必须合法。离婚协议所规定的内容,必须合法有效,如遗嘱公证、财产分配、赡养费等,都必须符合法律规定或被法律承认。
第四,离婚协议必须公证。对于离婚协议的有效性来说,公证是必须的。由于双方都可以在公证处进行公证,公证可以保证双方的意见达成一致,并且可以保证协议的真实性和可依法执行。如果双方未公证,将导致离婚协议无效。
总之,协议离婚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前提下才会被法律承认,如果不满足条件将被认为是无效的,不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在进行协议离婚时,双方必须合理分配财产并合法分配赡养费,保证离婚协议的合法性和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