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离婚后没有抚养权的一方,他/她并不是完全没有任何责任和义务。法律条文规定离婚后子女由哪一方抚养的原则是以子女的最高利益为出发点的,而被剥夺抚养权的一方同样也要承担与子女相关的义务。以下是一些常见的义务:
1. 支付抚养费:离婚后,拥有抚养权的一方有权利向无抚养权一方索取抚养费,以维持孩子的生活和学习。因此,被剥夺抚养权的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如果被剥夺抚养权的一方经济困难,可以根据自己的收入情况和子女的需要向法院提起减半或者免除抚养费的申请,经法院审批通过方可执行。
2. 探视子女:被剥夺抚养权的一方同样有权利探视子女。探视的时间和方式需要与拥有抚养权的一方协商,草率地打扰孩子的生活是不应该的。对于需要转移探视权的问题可以通过法院的介入进行调解处理。
3. 建立亲子关系:离婚后,被剥夺抚养权的一方还需要维护和孩子之间的亲子关系,包括经济上的支持、关心孩子的生活和情感上的温暖等。
总之,离婚后被剥夺抚养权的一方不是完全没有责任和义务。在这里,我们应该看到,被剥夺抚养权的一方虽然没有直接的抚养义务但却同样要承担与孩子有关的义务和责任,才能真正保证孩子的最高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