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是指夫妻自愿协商解决离婚事宜,达成离婚协议后向法院申请离婚的一种方式。协议离婚协议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在双方签字盖章后,视为达成协议。但是如果离婚协议书生效后,一方当事人反悔,再想撤回离婚,这种情况会怎么样呢?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离婚协议书一旦生效,就相当于成为一项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如果双方无人违约,那么离婚协议自然就能够得到执行。但如果其中一方反悔,那么对于另一方来说,是需要分情况进行区分:
如果双方离婚协议书上没有规定撤销或者修改条款,撤销或者修改离婚协议是需要经过双方协商同意,重新签订修改协议的。如果一方反悔,想要撤销或者修改离婚协议,还需要得到对方的同意,及时修改并重新签订协议。如果双方无法协商达成一致,那么反悔一方就只能依靠法院进行维权。
此外,如果另一方同意修改离婚协议,协议书也需要签字、盖章来达成协议。这样,才能起到保障双方权益的作用,防止又出现类似问题。
总之,在离婚协议书生效后,双方必须遵循离婚协议书所规定的离婚方式。如果一方反悔,想要撤销或者修改离婚协议,要么双方协商一致同意重新签订协议,要么需要通过法院调解,在法院的介入下解决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