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书
关于离婚后子女的抚养问题,我和前夫达成以下协议:
一、子女的归属问题
1.1 子女的归属问题我们决定,由我一方抚养,并有权决定子女的居住地。
二、子女的生活费用问题
2.1 前夫一方应当按月向我一方支付子女的生活费用。生活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子女的食宿、学习、医疗和娱乐等开支。
2.2 子女的生活费用标准根据现实情况和收入水平而定,月生活费用不低于人民币XXX元。
2.3 前夫一方应当按时足额支付生活费用,如有无法支付情况,应提前告知我一方,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协商调整。
三、子女的教育问题
3.1 子女的学习问题由我一方负责决定,包括学校、课程以及学习方式等问题。
3.2 前夫一方应当积极支持子女的学习,为子女提供必要的学习资源。
四、子女的交往问题
4.1 子女的社交问题由我一方负责决定,包括与亲友交往、参加社交活动等问题。
4.2 前夫一方应该积极地支持子女的社交和娱乐活动。
五、子女的健康问题
5.1 子女的健康问题由我一方负责决定,包括生活环境、饮食卫生、体育锻炼等。
5.2 前夫一方需积极关注子女的健康问题,并支持子女的健康生活方式。
六、子女的节假日及长期假期问题
6.1 子女的寒暑假、节假日等长期假期问题由我一方负责与前夫一方协商解决。
6.2 具体的假期安排双方应提前商定,并确保子女的安全、健康和幸福。
七、协议生效时间及其他事项
7.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
7.2 如本协议存在争议,双方应进行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解决,则提交法院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