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18岁被认为是一个人的成年,成年人享有相对独立的法律地位。
在我国法律中,一个未成年人(未满18周岁)是需要监护人对其进行抚养的。但当未成年人年满18周岁之后,就成为了成年人,不再需要被监护人抚养。所以,从法律意义上来说,一个18岁的成年人不再需要抚养权。
当然,家庭关系并不仅仅是一个法律范畴,而是涉及到人情世故,关爱亲情等情感因素。许多家庭都会继续给予成年子女经济和生活上的支持,这也被称为“父母抚养成年孩子”。这种行为并非法律义务,但很多人视为道义上的责任。许多父母甚至仍然对他们成年的子女保持着特殊的照顾和关注。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成年子女有残疾、失能、无力自理等情况,那么家庭成员仍然会需要对这些成员进行抚养,法律上也会作出相应的安排。
总而言之,从法律意义上来说,18岁成年人不再需要抚养权。但从人情上来说,许多家庭仍然会给予成年子女经济和生活上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