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权官司是指离婚夫妻在离婚过程中,因为抚养子女问题而发生的法律争议。由于离婚双方都想要获得子女的抚养权,所以这类官司经常会出现。
在中国法律中,抚养权的归属原则是以最有利于孩子为基础的,考虑父母的能力、孩子的实际需求等综合因素。但是尽管有这样的原则,抚养权官司仍然存在重审的可能性。
抚养权官司被发回重审的原因可能很多,例如被判定方对判决不满意并提起上诉,或者由于法院认为一审庭审程序不当等因素,导致判决被撤销并发回重审。在某些情况下,当事人也可以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以便重新审查案件并作出新的判决。
重审的结果往往是模糊的,因为在每个案件中都有各种不同的因素,包括法律标准、当事人的财务状况、孩子的年龄和需求等等。最终,法院将再次审查所有证据,重新审视所有情况,并按照最有利于孩子的标准作出新的判决。
总的来说,抚养权官司被发回重审的情况并不稀少。事实上,这种情况也是可以理解的,因为对于离婚夫妻和孩子的利益来说,法院必须认真对待每一个案件,并根据情况作出最公正和符合实际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