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一般是夫妻双方经过协商,自愿达成的约定离婚后需要履行的各项事宜的书面文件。这些事项包括子女抚养问题、财产分割和债务处理等。当夫妻双方决定离婚后,他们需要完成离婚协议书,并且需要进行资产的分割。在这个过程中出现了一个问题:离婚协议书是否可以原址分户?
对于这个问题,需要参考我国的《婚姻法》相关规定。《婚姻法》第三十九条明确规定:“夫妻一方要求分家,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经过双方协商后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公证机关制作协议书或者公证书。”可以看到,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达成共识,委托律师或公证机关制作协议书或公证书,这样可以保证离婚协议书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然而,离婚后实施原址分户是需要有一定的前提条件的。首先,夫妻双方需要达成协议,并将协议书公证或者在律师的帮助下签署协议书。其次,夫妻双方需要按照协议书的要求进行资产分割。最后,夫妻双方需要指定各自的住所地址。只有在这些条件满足的情况下,才可以考虑实施原址分户。
总之,在夫妻双方达成同意的情况下,离婚协议书可以原址分户,但需要满足相关的前提条件。离婚是一件严肃的事情,需要看重双方的权益,因此在实施原址分户之前,应该先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并在律师或公证机关的协助下完成协议书的签署和相关手续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