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离婚协议书是指夫妻双方在自愿离婚的前提下,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双方自愿协商达成的离婚协议。其办理过程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1. 双方协商达成离婚协议:夫妻双方应当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探视等事宜达成协议,并在协议书上签字。相关协议内容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并以双方真实意愿为基础。
2. 将协议书提交给民政部门:双方签署完毕后,需将协议书提交到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部门将审核协议书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若审核通过,则开始办理离婚手续。
3. 进行家庭社会调查:在审核协议书内容的同时,民政部门会安排家庭社会调查,了解夫妻双方的离婚原因、离婚协议书是否真实等情况,作为办理离婚申请的重要依据。
4. 进行财产分割登记:办理离婚手续时,双方需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双方无争议,则可直接在民政部门登记,否则需另行协商或者通过法院诉讼解决。
5. 确认离婚协议的有效性:一般情况下,相对人提出的自愿离婚协议书能够被法院加以确认,但若协议内容违反法律规定或者牵涉到重大利益问题,则需经法院审核并确定协议书的有效性,才可办理离婚手续。
总之,夫妻双方在办理自愿离婚协议书时,应当尊重法律规定,遵循和谐协商的原则,如实填写相关协议内容。同时,需注意保护子女合法权益和财产利益,避免产生纠纷和不良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