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签订离婚协议只是离婚过程中的一个环节,不是离婚的全部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离婚必须完成民政部门的登记手续,即领取离婚证书,方可生效。因此,仅签订离婚协议,没有办理离婚手续,是不能算作已经离婚的。
在实际生活中,夫妻在离婚时达成协议相对于争吵、打官司或者不了了之来说是一种更加和谐的方式,也符合减少社会冲突和争议解决的理念。签订协议可以协调双方的利益关系,减轻婚姻破裂带来的损失,但是不能代替法定离婚程序的完成。
因此,离婚协议只是在离婚过程中起到了调解的作用,实现了双方的共识,但同时也需要通过办理离婚手续达到最终的生效。离婚协议可以作为离婚的重要证明之一,但不足以代替离婚证书的存在。
最后,建议夫妻在离婚过程中,一定要注意离婚的法律程序,避免使离婚变得更加复杂和不必要的麻烦,同时也要遵守适用法规,并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