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内,对于家庭暴力的定义是:指家庭成员之间发生的身体、心理、性侵犯等暴力行为;在法律层面,对于这种行为是有明确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的规定,受害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申请保护令,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司法救助措施,对施暴者进行依法的制裁。通常情况下,如果家暴行为已经达到了一定的严重性质,那么家暴者将不被允许继续抚养孩子。
在我国法律中,孩子的抚养权是属于被教育、被保护的权利;而作为孩子的父母,无论面对什么样的问题,都不应该对孩子采取暴力等不当行为。如果一方父母存在家庭暴力的情况,并从而导致孩子的身心健康受到了影响,那么另一方就有权把孩子的抚养权交给自己,同时向有关部门申请,由法院对孩子的抚养权进行调整。
当然,在申请抚养权的过程中,还需要考虑其他因素,例如:父母的收入状况,家庭的居住环境和教育资源等。而申请抚养权的过程也需要耐心和条理,在接受法律援助或者雇佣专业律师等方面,也需要投入一定的时间、精力、财力等资源。
总之,如果家庭暴力行为已经导致孩子的身心健康受到了极大的威胁,且有充分证据证明施暴者已经不能胜任子女抚养的责任,那么另一方父母有权利寻求调整孩子抚养权的方法。需要注意的是,在这个过程中需要按照法律程序进行,不能够采取私自带走孩子等不当行为,这样会对孩子的身心健康造成更大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