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离婚过程中的重要文件,通常需要双方当事人在协商一致后签署并盖章。那么,离婚协议书盖章需要什么呢?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要求:
1. 离婚协议书原件:需要保证离婚协议书是双方当事人原签署的协议书,必须有印章或签名,不能有涂改、删改等情况。
2. 身份证件:双方当事人需要出示身份证件原件,以确认他们的真实身份。
3. 离婚证:需要提供已经经过法院审批的离婚证,以确保合法性。
4. 婚姻证明:如果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中涉及到婚姻证明材料,则需要提供原件或复印件。
5. 房产证:如果房产分配在离婚协议书中有述明,则需要提供房屋产权证明的原件或复印件。
6. 车辆证件:如果车辆分配在离婚协议书中有述明,则需要提供车辆证件的原件或复印件。
7. 有关收养关系的文件:如果离婚协议书中有关收养关系的事项,则需要提供有关收养关系的证明文件。
8. 有关抚养权的文件:如果离婚协议书中涉及到抚养权的事项,则需要提供有关抚养权的证明文件。
以上是一些离婚协议书盖章需要的常规材料,具体要求还可能因人而异。对于双方当事人来说,签署离婚协议书前必须要了解清楚,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以保证盖章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