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罪是指在担任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的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将法定资金挪用于个人或者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这种行为侵犯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
挪用公款罪的处理分为刑事和行政两种方式。首先,按照刑法的规定,挪用公款罪是一种犯罪行为,属于刑事犯罪。犯罪人被判刑的刑期,根据挪用金额的大小、挪用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后果等进行判断。一般来说,挪用公款数额较大、社会影响较恶劣的犯罪行为,将被判处较重的刑罚。同时,犯罪人在挪用公款行为中制造的其他恶劣后果,如导致公共设施的损坏等,也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其次,挪用公款罪也可以按照行政法的规定进行处罚。在挪用公款问题严重的情况下,行政机关可以采取行政处罚的方式,对其进行警示和惩戒。如对于涉及的公职人员,可以进行责令辞职或者免职等处罚。
总之,挪用公款罪必须得到严格的惩罚,以保护公共财产和社会秩序。在处理挪用公款罪的过程中,必须严格审查证据,按照法律规定采取适当的处罚措施,以达到惩戒和维稳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