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是指在城市建设和重大工程项目中,因为政府需要征用居民的房屋或土地,所以需要给予这些居民合理的安置补偿,包括现金补偿、住房安置等。而在住房安置中,拆迁居民是否能使用公积金呢?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什么是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由国家实行的一种安居民生的保障制度,旨在为职工购买、修缮或租赁住房提供资金支持。在住房公积金制度下,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资金由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进行管理。
那么,拆迁安置之后,是否可以利用以往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来购买新的住房呢?答案是肯定的。但是,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 根据国家的规定,住房公积金只能用于购买自住房,并且该房屋必须符合国家住房质量管理标准。
2. 当拆迁安置后,拆迁居民获得相应的补偿款时,按照国家的规定,这些款项是不纳入个人所得税的。因此,如果打算通过住房公积金来支付购房款项,需要在申请贷款时提供相关资料证明。
3. 在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职工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例如拥有一笔小额质押贷款、在单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时间等等。因此,首先要了解自己是否符合条件,再进行申请。
总之,拆迁安置后可以利用住房公积金来购买新房,在购房贷款时需要注意提供资料证明,申请时需要满足一定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