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抚养权”的概念最早起源于欧美法系国家,目的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生活和发展权益。随着时间的推移以及社会的发展,受抚养权各国的法律规定也逐渐变得不同。近年来,中国的民事法律体系进行了较大的改革和完善,其中涉及到未成年人保护的相关法规也有了新的规定。
根据中国民法典的规定,未成年子女的生活、教育、健康和安全等权益应当受到保障。对于未成年人的抚养权,中国的法律规定是: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应当由父母行使,如果父母离异或者死亡,由具有监护能力的人行使。同时,在父母行使抚养权的期限中,法律规定了不同的法定年限:
1.对于未婚父母的未成年子女,女方没有监护能力,则男方应该行使抚养权;男方没有监护能力,则女方应该行使抚养权。父母行使抚养权的期限是直到子女年满18周岁。
2.离婚后再婚的情况,原配偶行使抚养权的期限为直到子女年满10周岁,再婚后的其他父母行使抚养权的期限为直到子女年满8周岁。
3.离异后,未再婚的父母行使抚养权的期限为直到子女年满16周岁,如果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存在争议,则需要进行诉讼处理。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法定年限并不是时间的上限,父母可以在子女年满相应年龄后,继续行使抚养权,且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不仅仅限于生活上的资助,也包括对子女进行心理上的关爱和教育等方面的支持。
总的来说,未成年人的抚养权期限是有法定规定的,父母需要在相应年龄前行使抚养权。法律的规定旨在保护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提醒父母应该承担起对未成年子女的教育和关爱责任,为其健康成长做好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