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夫妻自行达成的离婚协议,通常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相关事项。离婚协议书能否在起诉中发挥作用取决于具体情况。
首先,若夫妻在离婚前已经达成协议并且双方自愿履行协议,那么将协议书提交给法院作为起诉材料,可加快离婚诉讼的进程。如果此时无异议,法院根据协议直接做出判决或者调解,进而加快整个案件的办理速度。
其次,如果夫妻在离婚协议书上已经达成的协议在诉讼过程中存在争议,双方可以通过法院诉讼解决,这时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就成为诉讼的证据之一。若协议书内容无法履行、造成一方财产受到损害等,另一方可要求法院重新协商财产分配和子女抚养等事宜,并根据情况进行正确的裁决。
最后,若双方没有签署离婚协议书,经法院判决离婚后,后续的财产分配等问题还需要另案处理,此时将离婚协议书作为参考,往往能够给解决问题提供较大的帮助。
总之,离婚协议书在起诉中具有一定的作用,一方面能加速离婚诉讼速度,另一方面也能作为司法认定的证据之一提供参考。但在具体操作中,需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是否适用,通过法院判定,避免产生不必要的风险和误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