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后,一般情况下,涉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当事人已经达成协议,签署了离婚协议书,双方签字后进行公证,那么离婚协议书即双方的法律依据,属于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在协议离婚后,法律规定的申述期为三个月,也就是说,自公证完成之日起三个月内,双方仍有权要求变更、撤销该协议。而超过三个月后就不能再申述了。
申述期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公平交易和保护法律的权威性。如果在协议离婚后的三个月时间内,一方当事人认为自己在协议中被损害了,可以向法院提起撤销该协议的诉讼;如果双方在协议签订的时候精神不正常、受欺骗或其他违法情况,也可以向法院提出变更或撤销协议的诉讼。
需要注意的是,在申述期内,对协议进行变更或撤销,需要经过审判程序,法院会对协议内容进行调查、确认,并作出认可或否定的判决。如果变更或撤销协议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会依法处理并予以保护申述人的合法权益。
因此,离婚协议的签署后还要经过申述期的考验,双方才能真正得到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