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小菲和大S在2010年结婚,2014年生下了长女“小美人鱼”,2015年又迎来了次子“小小六”。但在2019年,他俩宣布离婚。
据了解,汪小菲和大S的离婚不仅引发了网友的关注,也成为了当时的娱乐圈热点事件。而其中的一个关键问题就是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在离婚案件中,法院判决了大S获得了孩子的抚养权。
那么,为什么汪小菲没有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呢?
首先,从法律上来说,孩子的抚养权主要是看哪一方对孩子的照顾能力更强。按照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在离婚案件中,对于父母双方均有抚养能力的情况下,一般会考虑将孩子的抚养权交由母亲来负责。
其次,在离婚案件中,除了抚养能力外,还需要考虑到孩子的意愿和生活环境等因素。例如,看谁更能给孩子提供一个更稳定的生活环境。另外,孩子的意愿也是非常重要的一点。如果孩子同情父亲一方,或者是父亲一方向法院提交了较为有说服力的证据,也有可能会获得孩子的抚养权。
最后,还有一种情况是双方都愿意将孩子的抚养权交由其中一方负责。如果大S愿意负责孩子的抚养,而且汪小菲也没有反对,那么法院就会按照双方的意愿做出相应的判决。
总结起来,汪小菲没有获得孩子的抚养权,是因为法院认为大S更有能力照顾孩子,同时双方也都愿意将孩子的抚养权交由大S负责。不过,这并不影响汪小菲作为父亲的监护权,他仍有权保持与孩子的联系,并对孩子进行爱护和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