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孩子的抚养权应该归属于那个更适合抚养孩子的一方,而不是默认归属于母亲。这种决定应该通过法院来做出,并依据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1. 谁更有能力抚养孩子:在进行抚养权判决时,法院会考虑谁更适合承担孩子的生活起居和教育任务。比如,如果孩子在母亲的监护下生活稳定并能够接受良好的教育,法院通常会倾向于给予母亲抚养权。
2. 谁更需要孩子:在进行抚养权判决时,法院会考虑谁更需要孩子。比如,如果父亲因工作原因无法全天候照顾孩子,并已经得到了母亲的同意,那么法院可能会授予母亲抚养权。
3. 孩子的意愿:在进行抚养权判决时,法院也会考虑孩子的意愿。对于已经到了可以自主表达意见的年龄段的孩子,法院会尽可能听取他们的意愿。当然,法院也会考虑孩子的意愿是否符合他们的最佳利益。
4. 谁负有更多的照顾责任:在进行抚养权判决时,法院还会考虑谁负有更多的照顾责任。比如,如果母亲一直是孩子的主要照顾者,那么在判定抚养权的过程中法院也可能会偏向于授予母亲抚养权。
总的来说,在做出抚养权的决定时,法院会根据孩子的情况和生活背景进行全面综合的考虑,以确保孩子的最佳利益得到充分保障。